大力推进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
2025-05-21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能源绿色转型发展对改善空气质量作用显著,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是推动绿色发展的关键内容。《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里有多篇著作对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进行了深刻阐述。在《积极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障能源安全,大力推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构建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时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地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以及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意义重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具备灵活适配、绿色低碳、低投入轻资产等诸多优势。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将为推动农村能源绿色转型、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保持持续稳定发展态势,农村能源消费总量不断攀升。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业生产生活中存在能源消费构成仍以化石能源为主的问题,用能成本在农业生产总成本中所占比例偏高,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高于城市。这种高耗能、高成本、高排放、低效率的能源体系,不仅对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形成制约,也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农村地区分布着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像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在农村地区加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通过分散布局、就近接入和消纳的方式,能够从多个方面推动农村能源变革,破解农村发展瓶颈。例如,在空间维度上可以突破电网延伸的物理限制,让偏远地区获得安全稳定的能源保障;在经济维度上能够形成“自发自用 + 余电上网”的双重收益机制,在解决农村用能问题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在生态维度上通过构建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复合型系统,能够推动农业资源的复合利用。总体而言,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不仅能够推动农村能源结构变革,还能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为加快农村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速城乡融合发展增添新动力。

当前,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位居全球第一,发展速度也领先全球。2024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超过 3 亿千瓦,占电力新增装机的 86%。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和推广,为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创造了良好契机。比如,内蒙古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通过建设分散式风电集群,有效满足了当地农牧民的用电需求;山东寿光创新“蔬菜大棚 + 光伏发电”模式,探索出棚顶发电、棚内种植等发展模式,实现了单位面积产值的大幅提升;江西上饶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自给率,并通过碳市场、绿电实时交易系统等实现了市场价值与生态价值的有机结合。通过建设形成“产—储—用”融合的“零碳单元体”,能够帮助农户在实现能源自主保障的同时获取经济收益,还能助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壮大。

总体来看,在农村地区加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前景十分广阔。目前,一些农村地区在探索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已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但与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这就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以系统思维推进农村能源革命,为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农业增效、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

具体而言,要进一步落实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推广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光伏 + 农业”新模式新场景,构建清洁能源供给体系,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基础;培育绿色能源产业链,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区,引导光伏组件、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等产业向农村下沉,激活乡村经济的内生动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着力突破生物质催化转化、新型储能等关键技术,创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农村产业融合的新业态;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过碳市场、绿电交易系统等,培育乡村全面振兴的绿色动能。同时,要与时俱进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比如,可探索创新绿色金融工具,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金融支持;加快建设数字能源平台,借助数字技术的赋能,助力农村能源和产业革命;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企业 + 合作社 + 农户”模式,探索建立明确的资产确权、收益分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