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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来长开展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专项检查
2017-10-157月11日,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王强一行对长兴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省农业厅副巡视员吴金良、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洪建伟、市人大农委乔明军副主任委员、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裴兰顺等陪同检查。
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应叶青对近五年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向省人大检查组进行汇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编办等部门就各自职责工作汇报。检查组一行还视察了雉城屠宰场检疫室、小浦收集点、申苏浙皖动检站等基层站所,对我县保障肉品供应、病死动物收集、入浙动物及产品监管等环节进行现场督查。检查组对我县“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表示认可,并指出在全省畜牧业转型升级日益深化的前提下,长兴县要严守动物和动物产品入浙的北大门,为保障我省居民餐桌上的安全尽责职守。
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慧明、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工委相关人员全程参与汇报及视察。